长春工程学院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公示
2021-03-29 16:01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各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吉教财【2018】487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规程》的通知(吉教财【2018】57号)文件规定,经学校常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学校7486台(件),总计账面价值:15744053.00元已经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等资产作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资产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431-80578263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5日。

附件:拟报废资产清单

 

 

资产处

2021329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报废资产明细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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