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舆情监测管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工程学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舆情监测管理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长春工程学院;
2.3 招标范围:为长春工程学院舆情监测管理提供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2.4采购预算:5万元
2.5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3天开始,服务期限1年;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见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至11 时 30分,下午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潜在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756872269@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致电15843130385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如供应商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本报名资料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点详见本公告。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2 每套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1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5.4 磋商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工程学院网站》、《长春工程学院资产处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范宇博
电话:0431-80578261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
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李女士、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话:15843130385、0431-806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