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长春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经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度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 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 行 ) 》
长春工程学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