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资产盘活及报废处置的通知
2019-10-30 15:35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配合2019年全省高校国有资产状况清查摸底工作,请对本单位(部门)的闲置资产分两部分进行清理:

1.未达到报废年限且有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需上报资产处进行统一调配使用;

2.已达到报废年限、没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统计、清理后到资产处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各单位(部门)请于2019年11月31日下班前,将闲置资产的统计情况上报资产处。

联系人:刘博石

联系电话:0431-80578263、80578264。


特此通知

   



资产处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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