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省直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的通知(吉财采购〔2018〕880号 )
2019-04-11 08:48  

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直预算单位物业服务从2017年8月开始实行定点采购,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很好。为进一步扩大定点范围,满足采购人需求,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增加了97家物业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期限

本次增加的物业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分为两类,综合物业服务77家,保洁服务20家(附件1)。2017年确定的物业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继续有效。本通知有效期为印发之日起至下一期定点供应商公布之日止。

二、其他要求

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采购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要求,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吉财采购[2017]557号,附件2)执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物业服务供应商不再划分资质等级。

联系人:郭鑫

联系电话:0431-88550625

信息来源: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helpFront/gotoHelpFrontList.action?articleId=38850

附件:1.2018年增加的省直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rar  

          2.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吉财采购[2017]557号).rar

附件【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吉财采购[2017]557号).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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