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招标公告
2018-11-20 11:13  

出租人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一、房屋基本概况及租赁要求

1.校园内车库4处(东区学生公寓楼下2处和南湖大路38号继续教育学院楼后2处)、宽平大路八公寓一楼1处。

2.出租期限为1年,全部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价高者中标。本次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3.意向竞租人应查看现场,并了解学校相关的政策及规定。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车库现状。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影响学校环境、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行为。竞租人报价时需自报用途,若出租人或谈判小组认为竞租人不适合,出租人有权否决竞租人参与本项目资格并按无效报价处理。

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车库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7.其他要求按照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竞租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未因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诉讼(仲裁)纠纷或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0日到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2018年11月23日下午4时整截止。

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71027室。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请携带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套。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长春工程学院资产处71027室填写报名表格,并标注投标批次数和租赁房产编号。(如需现场踏勘请在报名截止前与资产处联系。)

五、投标要求

1.未报名者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2.投标人接到投标通知后,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长春工程学院出租房屋报价表(提前填写)、投标保证金1000元(其中报价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准确填写投标人姓名、投标批次数和租赁房产编号),到指定地点参加投标,未按时到达者视为弃权。

3.参与投标人员要符合“三个一致”原则,即:报名人、投标人以及中标后最终与我校签署合同的人为同一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711408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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